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研究思路的分析

时间:2020-10-08 10:41:4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研究思路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劳动要素;分配制度;个人发达的生产力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在效率和公平的选择中,通过科学的社会分配制度使所有个人的劳动力变为发达的生产力,是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前提,是实现劳动正义与财产权利统一的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是价值创造的分配和按劳动贡献的分配。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不仅是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理论难题,而且也是实践中一个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正面临着理念上的根本挑战,这一挑战也成为当前分配制度改革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基本的表述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和市场经济的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统一。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永恒的主题,但人类社会化和劳动差异的存在,决定了人类文明自身的局限。社会总是在关键时刻重新回到这一命题,寻找在特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下社会生产的正义原则与社会财产权利秩序的冲突所造成的制度缺陷的解决出路,这无疑给了我们理论创新的历史机遇。因此,把作为经济运作机制的市场经济现实和对人类社会本质认识的劳动价值论结合起来分析和认识人们所从事的伟大经济实践,这在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分配制度建构中,谁之正义、谁之权利

人类社会全部的经济活动,无外乎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和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都受制于社会财富创造的困乏,这是生产的不自由。然而人类社会对于社会财富创造能力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时,却受制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同样的不自由,这是分配的不自由。产权制度的确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的里程碑,但伴随产权制度的分配却使得资产的占有成为占有劳动成果的前提和权利,一方面是资本所有者社会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却是劳动力所有者困顿的积累。原始资本主义制度把这一类社会的局限推到了顶点,在这里社会财富生产的正义和社会财产的权利出现了严重在冲突和对立。马克思正是基于人类正义的价值趋向在他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中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权利秩序做出了根本性的批判。他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文明局限不在于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的创造,而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在劳动与财产之间,谁之正义、谁之权利正是现代文明的背景下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对于被追问过无数次的古老话题的重新提起。但这无疑给了我们最大的启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该重新发问:社会财富的分配理念究竟如何才能体现劳动的社会正义和财产的社会权力之间的制度平衡。

在人类受制于物质财富创造制约的生产方式下,产权的确立的确能够实实在在地鼓励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但劳动正义的维护和保障则反映一个国家的文明和社会制度的品质。劳动者创造价值、创造财富是社会正义,由此出发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是社会正义对于一个社会制度最基本的要求,一个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处于贫穷和困顿状态的社会制度肯定不是一个最佳的社会制度;资本占有者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以及由此而得到的正常收益是其基本权利,由此出发保障所有权又是一个社会制度的基本规则,一个所有权得不到保证的社会制度肯定是无法长久存在的社会制度。因此,在财富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中如何体现生产者正义和所有者权利的统一是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制度构想的终极目的,也是对于人类理性的一个根本性的考验。在深化对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研究的今天,我们应该能够更好地思考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建构中,一方面要鼓励和保护有利于社会财富创造者的社会正义理念的确立,另一方面又要体现和反映社会财富所有者正常权利的维护,而不是对于任何一个方面的偏向甚至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