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按劳分配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

时间:2020-10-08 10:41:4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析从按劳分配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按劳分配 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具有重大意义。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深入剖析后可知,马克思并不是价值一元论者,而是价值多元论者,但他的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的价值论有所不同。当今社会的按劳分配只能且理应是在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范畴内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之所以强调按劳分配为主,并不是因为其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是两个不同的分配范畴,而是因为在生产诸要素中,劳动是唯一的主观因素,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价值大小的首要决定因素。惟有理清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关系,才能真正廓清非劳动收入与剥削收入的关系。

  当党的十六大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号召“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的时候,当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对以上方面进行完善和健全的时候,作为有时代责任感及独立人格的经济学工作者,理应从这些突破性的新思路、新观点中,看到中国经济学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时代需要深入审视劳动价值论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否会否定劳动价值论?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系如何理解?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否适合我国国情,会出现什么问题?等等。对此,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我们去深人审视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如果我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做深人剖析,就会发现马克思并不是一个价值一元论者,而是要素价值论者,不过他的要素价值论与西方经济学的要素价值论又有所不同。

在西方经济学那里,最具代表性的是1890年马歇尔的“四位一体”公式,用劳动获取工资,资本获取利息,土地获取地租,企业家才能获取利润,界定了各生产要素如何根据自己在生产中所作出的贡献而获得相应的收人。其前提是这些生产要素都是价值之源,因此,只有充分合理地配置这些要素,使各要素获得相应的报酬,才能达到效率最优。当今国内学界与实际工作部门,认同这种理论的人愈来愈多,并由此形成了价值多元论学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认为二者是同一劳动。由此出发,首先从具体劳动的角度援引并肯定了威廉·配第的著名论断: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既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各种生产要素都做出了贡献。如果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主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相统一的商品,创造社会财富的是指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相统一的劳动来看,马克思的论断蕴含着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价值创造的.寓意。其次,从抽象劳动的角度,指出价值的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决定抽象劳动量即商品价值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的,劳动生产力的大小并非仅仅由劳动决定,而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从而产生了两层至关重要的关系,即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关系,单个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关系。可见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论断本身已包含了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即价值的源泉固然是劳动,价值的实体固然是抽象劳动,但决定价值大小的则还有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不过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在价值决定诸因素中居支配地位,不象西方经济学“把物(资本)和人的力量(劳动)置于平等的地位,都称为生产要素。这就使得这一理论通过把个别的人都作为基本上平等的一员(因为他们都至少占有一种生产要素),从而得以否认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存在任何阶级差别的事实。”进而“把人的劳动过程降低为仅仅是一种技术关系,降低为一种生产函数,即把叫做投人(包括劳动)的东西‘拼’成叫做产出的东西。这样,在劳动过程中的全部斗争就不见了。” “目前国内学界一些学者在对劳动价值论的认知上由于对马克思价值实体(价值源泉)和价值决定原理的混淆,从而教条化地用劳动价值一元论抹掉了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的事实,并用让人难以信服的观点,即把使用价值财富和价值财富相区分,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相区别来捍卫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反而使自己的理解在照搬照抄西方经济学要素价值论的学者面前显得苍白而不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