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业劳动性质的变迁研究

时间:2020-10-08 10:37:1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论关于商业劳动性质的变迁研究

论文关键词:商业劳动 劳动性质 劳动价值 价值实现

论文摘要:关于商业劳动性质及价值功能的界定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本文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商业劳动性质的认识过程,对商业劳动的核心内容和价值功能进行阐述,分析现代商业劳动的特点及正确认识商业劳动性质的意义。

一、对商业劳动性质认识的阶段划分

建国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商业劳动的认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至改革开放时期。在这一阶段,人们对商业劳动的认识秉承了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认为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环节。其中,生产是技术层面的环节,生产的过程是价值创造的过程,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业则属于流通领域的问题,交换的过程是价值实现的过程。而社会财富的增加依赖于两个因素:首先是生产能力,它取决于社会技术水平;其次是商业周期,即将资金投人生产到资金回笼所经过的时间,取决于商品流通的速度。根据这个观点,商业仅仅是价值的实现者,其发展关系到社会财富价值实现的速度,但不能成为创造价值的主体。在这种认识指导下,我国商业基本局限在已生产的工业品的被动销售层面,销售的种类、数量都取决于工业生产,商业没有经营选择的.权利和可能,商业战线的职工从社会地位到人均收人水平都受到政策的制约。

第二阶段,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商品生产被逐步认同和鼓励,人们对商业的社会功能有了重新认识和定位,理论上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商业劳动性质的讨论。基本结论是商业劳动划分为两部分,其中仓储、运输、包装等具有生产性质的劳动创造价值,纯粹的商业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在这一阶段,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上升,商品生产逐步为人们所认同,商业有了自主选择经营商品的权利和客观条件,人们对商业劳动开始有所尊重。

第三阶段,上世纪90年代至现在,随着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商业劳动不再仅局限在单纯的工业产品的销售环节上,还出现了具有独立特性的服务产品,国外的相关理论也开始将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等同来看。我国理论界出现了一些对商业劳动的生产性质的探讨,认为商业劳动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范畴。在这个阶段,我国商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商业、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空前提高并为整个社会所认同。

二、商业的社会功能分析

不同阶段商业的社会功能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所获得的回报不同、理论上所认同的价值功能也不同。正是商业本身的发展,促发了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特别是对工业生产作用的延伸,使商业的社会功能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

  1.商业本身的社会功能。商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专门从事商

  品交换,是媒介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分工越细,商业的社会功能越强,社会地位越高,在社会财富价值实现中的重要性越大。由于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领域的拓展,作为独立的商业部门获得了长足发展。这给商业独立的商品供给模式提供了条件,也促发了其自有产品的产生。商业劳动性质能被人类社会逐步认同就在于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加强。

2.商业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商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部门,既创造着自身的价值,同时也实现着其他部门所创造的价值,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商业对自身劳动的认识、其他部门对商业劳动的认识及整个社会范围内对商业劳动性质的认识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对商业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表现为商业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依赖程度,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决定了商业劳动的基本性质。

3.商业本身的产出形式。商业作为独立的经济部门,在实现其它生产部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创造着自身的价值,其产出的形式、与生产领域产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商业自身的社会地位。商业是单纯为其生产部门的价值实现服务,还是自身存在独立的产出,这是商业劳动性质的决定因素。近年来由于商业本身的自有品牌和自有产品形式的增加突现了商业劳动的重要作用,才使理论界逐渐认识到商业劳动的生产性和价值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