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时间:2022-02-26 09:49:0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是关于价值是一种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所创造的理论。商品价值决定于体现和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理论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逐渐认识到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欢迎阅读。

  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篇1

  论文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价值;体力劳动;脑力劳动

  论文摘要:

  文章通过论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如何参与收入分配等问题并对此作了一些分析。

  1、我国现行分配制度的理论根源

  由于我国现在尚处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经济运行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收人分配采取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1)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有制经济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收人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种要素都应根据其在再生产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的大小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人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了劳动以外的一切生产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应该获得的收入的数量。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赋、能力、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担任的工作的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社会、生产作出的贡献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同一种分配方式同等的对待必然产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到“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而“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威廉·配第曾经指出:“劳动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马克思也曾经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多次指出劳动并非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现实的常识告诉我们仅仅有劳动者而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在生产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应该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土地也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到:“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产品的原材料。”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技术、信息和管理才能等过去不被重视的要素在现代的生产和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他们也要求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由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所以应该允许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这样有利于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流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对资本、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基于这种法律上的财产权,他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并不能因此认定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与此相反,要素价值论的最基本观点是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现在还有人提出企业家作为第四大生产要素,把前三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价值。他们提倡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土地也要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值过程混为一谈。

  2、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主要是指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多,现代生产中体力劳动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论述到:“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而现在脑力劳动取代了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出现了“无人工厂”、“生产自动化”,体力劳动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忽略了。对于这种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提及:“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有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在这里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了生产率的发展将使得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会逐渐被脑力劳动所替代,但是这并不代表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论断不再适用,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从始到终都包括了脑力劳动。归根到底机器也是由劳动者劳动创造的;科技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这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脑力劳动的结晶。

  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篇2

  摘要:

  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既体现为直接劳动耗费;又体现为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在资源的开发、培植、修复、保护、再生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

  关键词:

  自然资源;价值;重置劳动

  自然资源包括经人类劳动加工的人化自然资源和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发的原生自然资源。人类生存、发展离不开永续利用自然资源,一方面,通过劳动开发自然资源,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劳动重置这些被消耗了的资源,以延续其存在,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本身的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不是来自于其本身的价值或价格,而是来自于人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曾说“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四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

  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劳动耗费,例如开采矿产投入的劳动;二是对内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由于自然资源的独特性质,使其必须不断地得到重置,即被再生产出来。无论是可再中资源还是可耗竭资源,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都是有限的为,维持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消耗掉的自然资源也该僻到补偿或替代。其中,可再生资源只有在其利用速度超过冉生速度时,才需要人力资本的投入进行强制性恢复;而可耗竭资源则只能依靠替代品的研发来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因此,重置可再生资源(复原型重置,即把资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水平,更新型重置,即重置后的资源强于重置前资源的规模、功能、状态或水平)和可耗竭资源(替代型重置,即用新的资源代替已消耗的资源)的劳动耗费及其相应的各种投入必然是该资源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一切商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不仅是其直接劳动耗费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重置劳动耗费的结果。马克思指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须的劳动时间。”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神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赈订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和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改变了条件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末货币价值不变时,物质资本价值及利润加倍或减半。”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在现有产条件下,再生产资源而消耗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原始自然资源一的价值是按照再生产该资源所预期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的。

  生产物质商品、提供服务或再生自然资源等创造价值的劳动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等条件下是不同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即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范围是不断扩展的。凡是开发、创造、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都必然形成价值,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开发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物品潜在的使用价值显性化。创造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生产要素转变为一种人们所需要的一种新的使用价值。增加使用价值就是指通过劳动使原有使用价值的功能得到提升或使用范围得到扩展。转移使用价值,一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状态的转移,即通过劳动使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变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指使用价值存在空问转移,即通过劳动把使用价值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保存使用价值包括一是延续性保存,即通过不断附加劳动使原有劳动成果随着生产过程的延长而不断地得到延伸、保存,如钢铁工人把采矿工人的劳动保存在其劳动产品中,制造工人又把钢铁工人的劳动保存下来,随着劳动过程的延长,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也不断拉长,特别是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很长,甚至很难寻找到它的源头,也无法计量它的价值;二是存在性保存,即要保存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附加新的劳动,增加价值,如文物的保护。在自然资源的劳动中,无论是直接劳动耗费还是重置劳动耗费都具有创造、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属性,即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属性,从而使资源及其产品具有价值。在商品的价值组成中,除了劳动价值外还包含了原料、资本、技术等各种投入要素价值,使其各种投入要素价值得以补偿。

  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即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对于可再生资源而言,其价值不仅取决于生产该资源及其产品的耗费劳动价值,而更重要的是再生产该资源的预期劳动耗费,在资源越来越稀缺,人类生态赤字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资源的再生产越来越困难,而使其价值不断增加,再生产价值远远高于生产该资源及其产品的耗费劳动价值。对于不可再生资源而言,其再生产价值由其替代品的生产价值决定,当替代品价值低于当前资源及其产品价值时.替代品就会被大量供给,反之则使当前供给产品的价值上升。与一般商品价值的.创造一样,决定资源及其产品价值的劳动,从投入角度讲由活劳动和资本、技术等死劳动耗费构成;从活劳动的支出形式看,创造资源及其产品价值的劳动有开发、创造、增加、转移和保存资源及其产品的劳动形式。可见,资源及其产品价值由劳动价值论决定,从而把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当然,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还存在一个基于供求关系状态和交换双方对未来预期的讨价还价过程,而使其价格的决定和形成更为复杂。

  论析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篇3

  论文关键词:

  以人为本 劳动价值论 科技劳动 管理劳动

  内容摘要:

  本文阐述了以人为本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重点分析劳动价值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及如何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强调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人是历史的主体,又是历史的客体,人本身的发展是人类历史活动的结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现实的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类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入到经济学领域,可进一步认识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的新的时代意义。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产生与时代内涵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符合人类自身发展规律的理念。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著名的人类主体发展三阶段的学说,即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发展的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未来社会。这一学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思想。马克思主义把“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作为确立自己历史观的出发点,指出了人是自然界和社会之“本”,科学概括了人的历史主体地位,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确立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价值标准。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社会主体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人能创造和使用工具,改造劳动对象,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在于,人以及人的发展是人类改造对象世界的目的本身。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赋予以人为本新的时代内涵。坚持以人为本,要更加注重发挥人主观能动性,增强人的学习和运用科技、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能力,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把以人为本落实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求我们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本质和目的,重视人、依靠人、造就人、造福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及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博大精深,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异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直接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中撇开各种具体劳动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按照等量价值进行交换。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明确指出;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马克思说:”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他还指出:复杂劳动、效率更高的劳动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大得多。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认识到知识和科学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当时不可能详细说明这一问题。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根本的价值追求,也就不言而喻地将人当作了全部历史活动和现实活动的本源和中心。而人作为全部历史活动和现实活动的本源和中心又主要是通过他的劳动活动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作为人类劳动的评价体系,自然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从以下几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

  1、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马克思一方面从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的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从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角度揭示出,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

  2.突出的是劳动者的主体性,强调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劳动者的创造能力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劳动价值理论比任何别的价值理论都更尊重人、重视人、依靠人,体现“以人为本”的最高原则。 3、强调了“以人为本”中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社会的人。商品不仅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产品,而且是劳动交换的中介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载体。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体现了劳动者之间分工合作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是要注重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二是要坚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观,重视保护劳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以劳动者为核心,协调好各类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在矛盾。

  四、以人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今天的社会经济环境己经和一百多年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时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其变化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越来越迅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管理人员成为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和经营活动的管理者;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者日益增多。新的时代性因素要求我们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进行理论创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1、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反对多元论。科技、管理对提高生产率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并不等于科技、管理这些生产要素自身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是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而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科技、知识不能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只能体现在或物化在劳动者、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上才能参与生产。只有活劳动才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的现实的因素。如果认为生产资料、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就陷入多元论的价值论。

  2、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拓展创造价值的劳动种类和劳动者的范围。科技本身不创造价值,但科技内化于劳动者的能力后,科技劳动者的复杂、高效率的劳动在同一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高得多。社会分工的多样化使个生产过程由许多的劳动者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商品价值的创造也必然由许多劳动者即”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来完成,管理人员在这一生产过程链条上从事管理职能的劳动一旦凝结在商品中,就构成了生产劳动的重要部分,因此,管理劳动也创造商品价值。同时,我们要加深对不同部门劳动的认识:一是我们要明确在精神产品生产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是价值创造者,虽然有些精神产品是非实体性的。二是要认识到在流通和服务产品提供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通过创造非实体性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也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有的直接创造价值,有的间接创造价值。三是要理解在公共产品的提供部门工作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不创造经济价值,但创造社会价值。

  总之,凡是直接或间接生产物质商品,文化商品和劳务产品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并将劳动凝结在商品中,其中包括管理劳动、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而从事这些生产的劳动者也都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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