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方法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演变

时间:2020-10-07 09:16:1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关于实证方法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演变

  论文关键词:知识;知识社会学;实证方法

  论文摘要:知识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受到社会学经验研究方法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实证方法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分析各学派理论的发展过程,论证知识社会学方法,以启示我国当代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构建应走多元化方法之路。

  社会学在其始祖孔德那里就被确定为一门实证的科学,因为在他看来,任何知识部门都必须经由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最后到达科学阶段,即实证阶段。“实证法”是科学之为科学的表征,同时也是科学知识成熟的标志。我国的社会学自始就受到英美传统的强大影响,不注重甚至排斥和反对德国传统的理论化、思辨性方法。长久以来,便形成了一种偏见:把实证方法作为所有社会学的一个根本方法。甚至一些当今颇有名气的社会学家在著作里会公开承认他(她)讨厌理论,说“理论解决不了问题”,社会学只是对事实的描述或实证。笔者曾经也深受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但最近研读了有关现代知识社会学的论著,这一看法发生了改变。

  一、什么是实证方法?

  当“实证方法”成为人们公认的准则时,大家都以为这是一个很自明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想把它的特征准确地表现出来时,却又感到无从下手。

  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的实证主义的基本准则是要以“实证的知识”取代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而所谓的“实证的知识”就是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知识。这种知识具有“实在”、“有用”、“确定”、“精确”、“肯定”等特点,但至于什么是“实证方法”,他并没有作过明确的描述。相反,他自己研究社会静力学或社会动力学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是所谓的“历史方法”(迪尔凯姆,1995年)。孔德关于方法的观点主要是强调科学方法的多元性和统一性,“即使是社会学,也要利用数学方法”(刘放桐,2000年)。不过,从他关于科学方法的统一性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证方法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与神学的虚构和形而上学的思辨截然相反(外延),二是假设、演绎和验证(内涵)。

  真正对社会学的“实证方法”作过明确阐明的人,应该是迪尔凯姆(EmileDulkheim,1858-1917),尽管他论述的是“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而没有明确标明社会学方法即“实证方法”。这样说的理由是,迪尔凯姆首先把“社会事实”确定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继而又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处理,这样便可像所有其他的实证科学那样,采取纯粹客观的观察,实验和验证的所谓“实证方法”了。社会学知识由于实证方法“应该从它没有摆脱的主观阶段走出来,而走向客观阶段’。

  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社会学“实证方法”的'特点: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以纯粹客观的态度对作为“物”的“社会事实”进行客观的观察描述,分析比较,实验验证,以求得关于社会秩序和运动的纯粹客观规律。

  二、科学知识的非实证性

  社会学界之所以主张知识社会学的根本方法只能是实证方法,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社会学的知识作为科学知识只能是实证性的。这个说法自孔德以来成为一个经典性的观念。说科学知识是实证性的,指的是知识内容上的实证性,则指科学知识是对实在(事实)的描述,因而就内容而言是客观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的实证性:实验和验证以及知识标准的实证性。但是,这种经典的知识观,一方面在实证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早就被证明是站不住的。针对实证主义的知识观,波普尔(KarlPopper,1902-1994)提出了朴素的证伪论(falsifiaqility),认为一种知识是否属于科学,不仅不在于它能为观察事实证实,相反在于被证伪。一个不能为任何想象的事件所证伪的理论是非科学的,像宗教和形而上学的知识一样。拉卡托斯(Lmce Lakatos,1922-1974)继波普尔之后进一步深化证伪理论,提出了所谓的“精致证伪主义”。“精致证伪主义”是说波普尔的证伪理论只是立足于经验、实验来证伪一个原有的知识或理论。但是,经验或实验既不能证实一个理论,同样也不能证伪一个理论。所以,只有当一个理论比它先行的理论有更丰富的经验内容,能预见更多的经验事实,或者说能导致更多的新事实的发现,它才是科学的。这样,科学知识只能不断被一个“更好”的理论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