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之痛“呼唤”风险融资证券化

时间:2020-08-02 16:55:1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巨灾之痛“呼唤”风险融资证券化

  

[摘 要] 随着巨灾发生频率和损失幅度的加强,全球保险行业发生了一场伟大的技术变革——巨灾风险证券化。本文在巨灾风险证券化理论基础上通过对风险的分布特征及危害程度的考察,导致不同风险单位之间的损失具有相关性且使保险机制失灵的风险,并且得出风险转移是风险融资路径的必然选择的结论。再从金融创新的视角,得出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风险融资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 巨灾风险 风险融资 风险证券化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不断与天灾和人祸抗争的历史。能否经受巨大灾害的考验,攸关一国经济社会的稳定。我国是遭受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国家之一,每年的大灾损失越来越严重,今年初我国南方冰冻灾害、前不久汶川大地震都属于巨灾。巨灾风险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已经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巨灾风险进行高效的融资安排,是有效管理巨灾风险,战胜各种巨大灾害的重要方面。但与国际上大灾风险主要通过保险机制来分担化解不同,原本是灾害“减震器”的保险目前在我国尚未能充分地发挥作用,汶川大地震暴露了国内大灾保险制度方面的缺陷。国际知名巨灾风险建模公司AIR环球公司日前发布了一份针对汶川大地震的损失报告,报告估计地震造成财产损失将超过1400亿元,但统计发现投保财产损失可能不到70亿元。这一数字也凸现了保险公司面临的巨大风险。
  一、巨灾风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巨灾风险证券化可以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金融证券的创造和发行转移给资本市场。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过程包括以下两个要素,第一个要素是金融工程,本质上是将现金流“打包”或拆解,并转换为新的证券——巨灾风险证券。第二个要素交易巨灾风险的最终接受者--资本市场。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巨灾风险资本市场进行转移,这个过程通过金融工具的买卖得以完成。
  巨灾风险证券化在我国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目前,巨灾保险业务仍只占了较小的比重,而且,多数自然灾害都属于保单特约承保项目,属于商业保险范围。
  巨灾风险证券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发达的金融资本市场,虽然中国的资本市场在飞速发展中但离成熟还很遥远。由于巨灾风险的突发性和巨额损失性带来的风险是个人投资者难以承受的。
  另外风险的发生仅与巨灾本身有关,这是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同的,缺少与金融风险本身的相关性,利用投资组合减低风险效果不明显。巨灾债券是通过证券市场将巨灾风险转嫁给投资人,具有保险和证券的双重性,对金融市场的要求比普通债券更为严格,它需要专门机构对巨灾风险进行评估,由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级,要求证券评级机构能进行中立科学的评估,便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但目前国内的`证券评级还很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缺少一套完整独立的评级方法和模型。与此同时风险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存在保险公司和投资者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如何科学客观地厘定损失率,制定对双方都公平的证券合同还有待研究。
  二、风险融资的路径分析
  保险学理论认为,风险融资是指“用获取资金来支付或抵偿损失”,它决定的是损失成本由谁来承担以及何时来承担的问题。它也包括两种途径,即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风险自留指个人或企业通过自身的储备、积累一定的风险损失补偿基金,对自身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和保障的一种方式。此方法在人们生活中被普遍使用,但它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1.难以充分补偿个体巨额的灾难性损失;2.降低了社会财富的利用效率。因此,对损失的社会化处理最终落在了风险转移身上。
  从风险的分布特征及其危害程度来看,风险可以简单的分为损失不具有相关性(即纯粹风险或投机风险)和损失具有正相关性(即巨灾风险)两大类。
  对损失不具有相关性的风险,不管是纯粹风险还是投机风险,都是通过建立组合,运用风险分散化原则,在不改变损失(或收益)期望的前提下来降低每个风险单位的平均损失标准差。下面以纯粹风险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原理:
  1.单个风险单位风险损失的概率分布:

        
  期望成本=0.5*0+0.5*2000=1000元
  标准差=[0.5*(0-1000)2+0.5*(2000-1000)2]1/2=1000元
  2.组合A、B两个风险单位(A和B不具有损失相关性)后风险损失的概率分布:

        
  期望成本=0.25*0+0.25*1000+0.25*1000+0.25*2000=1000元
  标准差=[0.25 *(0-1000)2+0.25*(1000-1000)2+0.25*(1000-1000)2 +0.25*(2000-1000)2]1/2 =707元
  由此可见,组合两个不具有损失相关性的风险单位后,每个风险单位的期望成本不变(仍然是1000元),而它们的平均损失标准差却减小了(由1000元减为707元),组合安排降低了每个风险单位所面临的风险。以此类推,当组合中风险单位的个数不断增加时,每个风险单位的期望成本依然不变,而它们的平均损失标准差将变得更小,组合安排更进一步降低了每个风险单位所面临的风险(更加符合大数法则和中心极限定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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