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的发表及相关问题漫谈

时间:2020-08-13 12:43:36 论文发表 我要投稿

法学论文的发表及相关问题漫谈

  张新宝老师的身份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一个是顶级刊物《中国法学》的总编辑,第二个是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会长,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张新宝教授对法学论文的发表及相关问题的漫谈,供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的发表及相关问题漫谈

  一、两种职业

  (一)作者与编者

  先讲两种职业,编辑职业与法学职业。这两种职业是不一样的。其实我从事编辑工作到今天为止差不多是28个年头了。1986年从人大硕士毕业,第一天上班就开始做编辑。在过去的28年里,只有很少的时间没有做编辑,大概就是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即2009年到2010年离开了《法学家》这个阶段,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编辑。我一直不以自己是一个学者自居,而是以一个编辑人自居,就是说从来没有给自己树立过一个高大上的研究目标。要当一个多优秀的学者,写多少好文章、好的书,我觉得这是别人干的事情,那是老师们、部分同学们将来要干的事情,那是研究员们、教授们要干的事情。编辑的主要任务不是写什么。我在三十年前看过一篇小文章,就是有的人批评文艺批评者,说你有本事给我写篇小说出来看看。那个文艺批评者是这么说的,他说我是吃鸡蛋的而不是下鸡蛋的,你的任务是下鸡蛋的,我的任务是吃鸡蛋的。说起来有点俗,但是它表明这是两个不同的分工。做研究写文章的人,你要把文章写好。但是我这个做编辑的人则是要把文章选好编好,而不是说我要把文章写好。这是两个不同的职业。编辑人通常有个毛病,就是眼高手低,就是说他对别人的要求很高,但是自己不太行。就是说他作为一个职业编辑,他一辈子把文章选好了,能写几篇文章或者不能写几篇文章,其实不重要。当然相反来说,你作为一个作者,无论是研究员还是教授,你不能说你的编辑水平都如此,你也没写过什么好文章,凭什么要求我这么严格,不断地去往上拔高?其实这是不一样的,这是两个不同职业的要求。

  我们接触的很多作者,包括后面要讲到的大牌的作者,他的问题跟编辑是不一样的,他的局限在于对于自己、对于那个学科的知识,他可能会了解得比较多一点,但是只要稍微跳出那个学科,他可能就了解得比较少一点。即使是对于那个学科,也是对某个方向了解得多一点,但是对于这个方向之外的东西,他了解得少一点,这是第一。第二,就是有些偏执,这个偏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认为自己的文章是最好的,别人不如他,第二呢,是在人际关系中也认为自己是老子天子天下第一的,听不得不同的意见特别是那些要修改的,或者是否定一篇文章的意见,特别是那些地位不如他的人的意见。那是听不进去的,那听了之后呢是一跳三尺高。这样的话就使得学术的交流和批评很困难。困难在什么地方?你不是听不得不同的意见吗?那么我就不跟你说意见:文章我不用,不用我编一个假的由头,我说这篇文章很好,但是我们有其他文章已经排上了,跟你这个差不多。我不告诉你真实的原因,因为告诉你真实的原因,你马上要跟我去辩论,这个辩论有可能你是对的,但是很多情况下你是不对的。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个作者会说,张老师,您看您是我老师,我是年轻人,我真诚地觉得这文章没写好,我真诚地请求您给我的文章提点意见,或者反馈匿名评审专家到底是怎么想的。我才会战战兢兢地把这些意见反馈给他,而且还要做很多处理。比如说,把匿名评审专家的名字隐去。

  有些匿名评审专家也是跟你一个想法,也是认为老子天下第一的。(笑声)这评语有时候也说得过满,要把那些话给他删除掉,或者变一变再反馈给这些作者。而通常情况下不会说什么意见。对于这个编者,你可能会说你们这些编者不就是有些社会权力而欺压我们作者吗?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相信多数编辑,尤其是那些好杂志的编辑,他对于手头那些权力,他不认为对其本人是有多大正面意义,反倒觉得是一个负担,更多地还是在追求这篇文章对于法治建设、对于法学有没有实质性的贡献,这篇文章在技术上是否完备、成熟,追求的是这个东西。当然你能给我举出一个两个、乃至更多的例子,比如说某某人他敲诈我了,他看碟下菜了,他对谁好一点对我差一点。这种例子我相信是能够举出来的,但我想它不是常态的,应该是个别的。后面我们还会讲到我们如何去处理作者和编者的关系。一方面可能有年轻的作者去追捧这些编者,另一方面这些编者他也受到很多方面的压力。比如这个引证率,这个影响因子。他是希望发好文章的,因为杂志要得到社会评价。朱大旗教授感觉很好,因为《法学家》的影响因子排名上去了,现在排第二了,我也为自己作为人大法学院的一员而感到骄傲。其实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第二跟第一差很远很远,好像是一点几和五点几的差别,三倍以上的差别。我的意思是说我们都在努力地追求发好文章,不是追求关系或者个人的好处。一个杂志办好了,编者就有地位了,总编就有地位了。刚才朱大旗教授在这个地方信心满满了:我们第二了!表明他认为自己有地位了。如果还是第八,他肯定认为自己没地位,当年我在当副主编的时候就是第八,好像是从第九奋斗到了第八,现在从第八到了第二,这个进步很大。

  (二)公务与私交

  那么作者和编者有没有私人关系?我相信是有的,在座的老师们跟我是同事,这就是私人关系。我低头不见抬头见。那个后几排都是我们学生辈的,有些甚至是我今天专门邀请来的已经毕业的学生。你说没有感情吧,毫无疑问是有感情的。但是你说非要跟各个编辑、跟总编吃个饭、送送礼,我觉得是没有必要。要给他一个物质上的利益、好处,我也觉得没有必要。首先他不敢去要这个好处;其次呢,编辑不会穷到在意这点小恩小惠;第三呢,现在都要讲究身体健康,你要去豪吃豪喝也影响健康,就是说这些东西真的没有必要。毫无疑问,也有贪得无厌的编辑,也毫无疑问有收钱收物的。但是我想应该不是主流,尤其在好杂志里面不是主流。那些排前几名,前二十几名的,你是很难通过这种方式搞定的。但是你认识了编辑以后是有人情的,比如你们老师给我投个稿,我总得要把这个稿子认真地转到总编室,我会问一问你这个稿子弄得怎么样了,是不是应该给别人有一个尽快的回话,这个回话是不是要给我看一眼,看回话是不是公允的、是不是友善的、是不是礼貌的。这就是人情。当然除了这个人情以外,你可能还有其他方便。你与这些人有私交,那么你有个什么学术想法,可能会跟他交流一下,人家会注意你这些想法,甚至去发掘你这个想法能否成为一篇像样的文章。我觉得这也是很重要的。

  我经常要求我们的编辑不要害怕跟作者去交往,你要去跟他交朋友,你应当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现在手头上有什么在写的东西或者将来要写什么,这样的话你才能把一些好的思想发掘出来。这些文章到了《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这样的杂志,这对于社会、对于编者、对于读者、对于作者来说都是多方共赢的事情。这样的人际关系为什么不能有?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真空里面,不是说作者和编者不能打交道。你经常开会的时候交流一下,然后有私交的时候谈一谈,有什么想法。你的想法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觉得这也是很好的。

  这是我们讲的两种职业,以及这两种职业去如何互动的问题。这个关系里,强调需要有互动的,是不怕有人情关系的。但是那些低级庸俗的人情关系,完全没有必要,现在我们还反对的“四风”呢,更加没有必要。

  二、潜在目标

  (一)期刊、C刊、法学创新网认可的刊物

  现在介绍一下整体的杂志情况,有人说我们能发法学文章的有500种杂志,有人说有200多种。我比较倾向于200多种,但是,计算上可能有很多不同的标准。有些会把一些法院、检察院内部的刊物算上,这样可能算得比较多一点。有的高级法院可能有3、4个刊物,这样全国一算下来就100多种,再加上检察院也是如此。还有一些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也有一些这样的刊物。那么真正有刊号的,能够发表法学文章的,应该在200种左右,而且能够被称为核心期刊的大概是有22、23种,我们通常说它是C刊。各个学校对统计成果的标准不一样,我们人民大学好像是有种算分的方法,只要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都算一分,因为我很多年都没有算过,每年都能超过所谓的考核要求,所以多一分少一分,哪篇文章统计了,哪篇文章没统计,我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就让学生去填个表就完了。C刊上面算2分,然后到B类的权威期刊上面算3分,像《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我们人大的学报,还有我们的《法学家》。另外发到《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等等A刊上加4分。

  我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真正有法学价值的刊物,还主要是在法学创新网上确认的15种法学期刊。首先这些都是C刊里面的,其次它不断地在得到各个学校的认可。尽管骂名很多,很多老师、很多法学院的院长都在骂,说你给我们搞排名,然后把一些C刊不排上,让我们很有压力!但是相对来说,学术含量高点的还是这15种刊物。期刊还有一些差异,比如说各个大学的学报,它基本在这15种里面,其实我们人大《法学家》严格说来不算学报,但是有几个是,比如说西北政法大学的、中南政法大学的、西南政法大学的,这些都算学报。它跟我们对应的是法学专业刊物,比如说《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和《法学家》并不完全一样,学报是要适用教育部关于学报的一些规则。

  但是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为代表的专业刊物,它不适用教育部的这个技术规范,他是采用社科院的技术规则。还有社科类综合刊物,各个省里面的社科刊差不多有30多种,以及大学文科学报。这两种刊物中的许多在我看来办的必要性不很大,但我们是这么大一个国家,反正每年都会有钱往里面去投,它的社会影响是比较小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基本没有影响因子能到1的,都在0。1、0。2左右,就是说别人长了5、6米高,它才有1分米高。但是因为学校里面有这些文科院系,它有评职称的一系列要求,所以它们比着,比如说北大有了,不能说我们人大没有,人大有了,清华不能没有,学校里赔着点钱也无所谓。社科类综合期刊和文科学报难以办好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它的非专业化,就是说不是这些人没有努力去做,而是它一期要发十几个到几十个专业的文章,可能发一篇法学文章——这篇法学文章还很难说是篇好的,那么法学领域的人就不太会去关注这个东西。它主要是在定位上出的问题。在国外,在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基本上是没有这样的期刊,它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读者群。

  (二)了解目标期刊

  下面我们看看作为一个作者如何去了解这些刊物。我经常收到一些朋友来的文章,有的是几十年前的同学,有些还是在大学里面当老师的。但是你从这篇文章看,就可以清楚地发现他没有看过《中国法学》,不是一年没看过,应该是十年以上没看过;不是没看过《中国法学》,是没有看过任何像样的法学期刊,以至于他对于这些规则完全不懂。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我觉得写文章跟我们在工厂里面做产品实际上是一样的,我们说的潜在目标实际上是指潜在市场,就是说你这个文章写好之后,你要发到哪里去。实际上在你开始想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你就要清楚,我这篇文章是要卖给谁的,在哪个地方能发表出来。你不能说我现在有个想法,我慢慢写,写完之后随便找个学生给我投到哪个刊物去。那个成功的几率基本上是零,也可能不是零,是百分之零点几,就是说他的几率会很低。首先不管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些杂志,这没什么关系,你不喜欢可以说我这一辈不写文章,你跟他没有关系了。他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他,就是说双方都没有交集。但是假如说你不喜欢他还需要到那个地方去发文章的话,或者说你喜欢他需要到那个地方去发文章的话,那么你就要去了解那个你要投的杂志,也就是说一篇文章写好之后我是想给谁的,而且不仅是那个杂志,还有那个杂志的栏目也要搞清楚。很多杂志是分栏目的,我这篇文章是投给article,是投给“法学专论”,还是“争鸣”这个栏目,还是投给“案例分析”的栏目,还是投给“立法建议”的栏目,还有一些学校的栏目分了法律史研究,还有“西部法学创新研究”这样的专栏,还有“国际法”的专栏等等。就是说要搞清楚这些专栏,我们《中国法学》有六个专栏,一个叫“本期特稿”,发一篇文章;第二个叫“本期聚焦”,发3篇到5篇文章,有时候发6篇,是讨论法治进程中的热点话题;第3个是“法学专论”,发5到7篇文章,用英文说是articles, 是中规中矩的法学论文;第四个是“立法与司法”,主要是发立法与司法一些建议方面的文章;第五个是“争鸣”,是对目前流行的某些观点或者说是已经发表的文章中的某个观点不同意的或者有不同见解的;第六个是“案例评论”的文章。大家从栏目就可以看得出来,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后面我会谈到,你是个什么样的作者,你适合写什么样的文章,是可以向哪一个栏目去投稿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本期特稿”,在座的后几排的同学如果写这方面的文章的话,成功的几率基本上是零,那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首先你可能抓不住这样的话题,其次你抓住这样的话题可能写不好,第三就是你可能写好了但你的分量也不够,也不会发你写的文章。当然你可以说这不公平。这个是公平的,因为将来你也可以到四十几岁五十几岁的(笑声),跟你十七十八岁的时候不能结婚是一个道理,你有地位了以后你就有机会了。所以我们要去阅读了解这些专栏的文章,去看一看人家的编辑风格和选题。《中国法学》每年在第一期登一个编委会的声明或者一个会议报道,将第二年重要的选题刊登出来,就会把未来六期有哪些、每一期有哪些主要问题,都有一个大致的描绘。你看了这样的东西,第一期我赶不上了,那第3期以后可不可以赶上,我觉得可以。那么你不看这些信息误打误撞成功的几率会很低,相反我看到你发表的指南,你正在研究某一个话题中的问题,打电话给总编或者责任编辑,说你们那个焦点话题或者专栏,约稿的时候要叫上我,我觉的是可以的。

  我们在做这些话题的时候未必想好哪些人可以约,可能有大致的范围,但是不一定明确。有时去约稿可能人家不一定写,有时候约了三个可能会有写的更好的。因此,要了解这些信息,看人家想做什么,去交流。甚至说我是一个更牛的人,比如说像林嘉教授,不是说我看到你的话题了去适应你的话题,而是跟张新宝、张广兴说你们可不可以组织个什么话题讨论一下。这也是可以的。因为期刊的总编不是高高在上的,是跟大家一样的,很多情况下不如大家,你跟他提出来话题建议,能不能让我组织几个专家搞一个专栏,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任何一期都可以。而且我给你下军令状,不仅保证自己写得好,找的人也是有分量的,写的文章一定是漂亮的,是有建树的。这对我总编辑来说何乐而不为?所以说,不仅要关注这些期刊本身放出来的信息,另外你自己有什么想法,想组织什么栏目,还可以去建议。这些建议通常都会被斟酌,不一定马上会被采纳,今年不一定不行,明年行不行?那你明年就有机会了。不仅你自己有机会,你还可以把你的朋友们、同事们拉上。比如说做劳动法、社会保障法,那你的朋友肯定在这一块多一点,而且你相对来说与他们更熟悉些。去找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林嘉教授比我不仅更权威些,也更方便些。当然,这个不是拿来做典型,而是来谈怎么做这个事情。比如,我们今年第四期要做宪法60周年的话题,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就找了韩大元教授,:事情交给你了,你去组织,约三个人,要他们做好分工,不分工的话会有重复的地方,分工后把提纲给我们看,因为这个栏目不是一个人的成功,是这一组文章的成功,相互有分工和照顾,他们之间是一个不正式的小组。我想这样的文章对社会、对作者、对读者以及对我们杂志都是很有利的。